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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剩余砂石土资源处置权拍卖公告

时间:2023-10-13 09:34:04来源:本站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 149次

    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X901线G104至填洋段公

    路改建工程开挖剩余砂石土资源处置权拍卖公告

    宁区自然资矿告[2023]1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等八部门关于福建省保障建设

    用砂规范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9〕41号)、《福建省自然资源

    厅关于开展压覆矿产资源区域评估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9〕138号)和

    《关于规范园区开发项目场地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试行)的通知》(宁自然

    资〔2020〕57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经蕉城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20238号)同意,现就公开拍卖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X901线G104至填洋

    公路改建工程开挖剩余砂石土资源处置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简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X901线G104至填洋段公路改建工程开挖剩余砂石

    资源处置权。

        (二)标的简介

        标的位于蕉城区赤溪镇,是赤溪镇连接国道G104的重要通道。道路宽度6.5

    起点桩号K0+000位于X901与G104交汇处,设计标高311.07m,终点桩号K3+

    354位填洋村,设计标高537.58m,总长3.354km。平面上呈不规则条带状展布。

    经计算,项目开挖剩余土石方11.65万m³,其中土方量2.20万m³,石方量9.45万

    。(以实物现状为准,资源储量仅供参考)。

        该标的范围内的砂石土资源处置权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出让,竞得人竞得

    资源处置权后,应制定道路建设剩余土石方的处置方案,经有权机关审核

    通过后,赤溪镇人民政府指导下,配合道路施工方及时清理外运开挖出的土

    石方并配合道路施工方做好边坡治理恢复工作。开采出的砂石土资源由竞得

    人自行生产、加工、销售。

        买受人应在标的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按出让合同约定将该标的范围内的

    资源处置完毕。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不接受

    法规另有规定以及被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列入“异常名录”的对象和全国法

    院失信被执行人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报名时间、资料要求及资格确认

        (一)报名时间

        竞买人可于20231016-2023119日下午16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

    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修复股或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领取拍卖文件、

    签署相关必要文件并提交相应报名资料,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申请

    方式。

        (二)报名资料要求

        1.竞买申请表及承诺书;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委托书办理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原

    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交验原件)。

        (三)资格确认

        竞买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申请条件的,宁德市蕉城区公共

    交易中心、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2023119日下午17时前审核确认

    其竞买资格。

        四、竞买保证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竞买人应于2023119日下午16时前汇入指

    行账户(以款到银行账户时间为准)。

        户 名: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湖支行

        账  4312 7563 4540

        拍卖结束后,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于5工作日内按原路不计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矿土砂石处置

    权出让合同签保证金,待出让合同签订完成后,由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退还竞得人。

        五、拍卖会时间、地点

        拍卖会定于20231110日上午10时在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开举行。

        六、拍卖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确定买受人的原则

        拍卖起始价为65万元,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增价幅度为5万元或5万元的整

    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七、拍卖成交款缴纳方式及期限

        竞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

    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拍卖成交价款。

        八、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拍卖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

    所有竞买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蕉城区蕉南街道坪塔路2号、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政务

    服务中心五楼)、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层。

        联系电话:0593-2863964、0593-20779760593-2985606

        联  人:阮先生、缪女士陈先生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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